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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家属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没有被捕,或者已经被捕但需要改变其所处的强制措施,比如从拘留改为监视居住,那么在这个时候,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司法机构就可以向这些人发出指令,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按照规定随时出庭接受询问,同时也对于他们实行不予监禁或者暂缓监禁的一种强制措施,这就是所谓的取保候审措施。
通常情况下,家属申请取保候审时应该全面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首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他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那么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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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4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