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押金会被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证金是否会被扣留,这主要依赖于取保候审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行为表现。
若该人员在此期间出现违规情况,例如,未经执行机构批准而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乡村; 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如有变更也未能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 在接到传唤时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等,那么保证金便有可能被扣除。 反之,若该人员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待取保候审期结束后,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或相关法律文件前往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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