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由谁决定下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法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通常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予以裁定批准。
首先,在侦查环节中,公安机关将承担对相关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主导权; 其次,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对是否应予采取取保候审进行决策; 最后,在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准许取保候审的最终决定。 在做出取保候审决定时,需要全面衡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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