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申请手写还是机打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申请的形式问题,无论选择以传统手写方式还是借助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填写,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关键并未在于呈现方式,而是聚焦于申请内容的完备程度及精准度上。
在通常情况下,不论采用何种书写格式,只要申请书能够明确、精确地表述出请求给予取保候审支持的理由,被请求人的个人基本信息以及保证遵守相关规制等核心要素,那么,手写或者打印的方式实际上对这份文件的合法效能并无实质性的影响。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无论选用何种表现手法,签署部分务必由申请人亲笔签章,同时还需注明申请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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