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批捕后如何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虽然取保候审的申请依然可行,然而,实际操作的难度相较于之前会有所增加。
为了确保申请能够获得通过,我们必须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这些条件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发生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若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确实符合上述条件,他们便有权利向执行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相应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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