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去哪里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日程安排时,针对取保候审申请的提交机构主要由案件的办理单位负责掌控。
以具体而言,若是在调查案件进行阶段,则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申请; 若处在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就应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而若在进入庭审阶段,自然需要向法院方面递交申请。 取保候审这一概念,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从而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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