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谁决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的批准权通常属于公安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①潜在处罚可能涉及管制、拘役或附加刑中的任何一项; ②预计未来可能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隐患; ③存在严重健康问题、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处于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取保候审同样能够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 ④案件的审判期限已到期,然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举措。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通常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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