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取保候审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强制性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通常会包括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公安机构、人民检察院或是法院根据侦查案件的具体内容和情况,判断是否有必要对涉嫌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的措施。 其次,依据现有法规和程序,由案件相关主管部门填写并上报《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得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是人民法院院长的审批后,予以颁发《取保候审决定书》。 接下来,需要向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展示并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同时提醒他们务必寻找可靠的保证人来担保自身行为,或者主动缴纳足额的保证金。 最终,将已生效的《取保候审决定书》转交至公安机关等责任单位负责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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