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为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适用之一项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此取保候审期限之设定,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础上,避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造成过度限制。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范围; 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需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汇报等等。 如若违反上述规定,不排除取保候审权限将被终止的可能性。 换言之,取保候审期限之设立乃是为了在满足刑事诉讼需求的同时,充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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