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书去哪里拿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众多诉讼程序中,无论是刑事抑或是民事案件,取保候审申请无疑都是十分重要且关键的环节之一。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可以选择亲自撰写这份申请书,亦可向负责该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咨询并索取相应的格式文本进行参考和引用。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在申请书内都应当清晰地陈述其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例如,犯罪嫌疑人为罪行轻微之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相对有限,或其身体条件较差,无法承受过重的司法羁押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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