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报批捕和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报请逮捕是指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的侦查机关确认某个犯罪嫌疑人身犯重罪,并且有必要对其执行逮捕时,必须依法向上级检察院提起申请,请求批准实施逮捕行动。
在此过程中,作为公共安全卫士的检察院将根据案情的实际状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的审核和考量,最终确定是否批准逮捕。 而取保候审则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案件的调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通过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来确保自己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同时也能够随时接受传讯,随时报到。 通常来讲,如果犯罪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相对较轻,对社会环境的威胁程度较低,或者存在着某些不宜直接执行羁押措施的特殊情形,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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