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能否继续报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若成功申请了取保候审,那么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关部门仍然有权对其进行逮捕。
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代表案件已经完结或犯罪嫌疑人必定不会面临逮捕。 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新的变化,使得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时,公安机关或检察院都有权重新提出逮捕申请。 例如来说,当犯罪嫌疑人试图干扰证人作证、销毁伪造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行为时,他们便有可能再次面临逮捕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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