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案底能开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曾涉刑事案件并留存案底,则未必必然导致无法获取取保候审批准,然而这一情况将被视为司法部门在评断取保候审申请能否通过时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制度的实施须要综合诸多要素进行权衡,例如犯罪嫌疑人人身安全风险、所犯罪行的恶劣程度及犯罪情节、潜在被判处的刑期等。 若曾有案底,但本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可能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亦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经评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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