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肠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结肠炎,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获取保释等候审判的法定依据。
保释等候审判,即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未曾遭到逮捕或在逮捕之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防止他们逃逸、逃避检察调查、起诉及审判,责令他们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提供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同时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般而言,保释等候审判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保释等候审判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通过保释等候审判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通过保释等候审判的。 若结肠炎病情严重至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标准,且通过保释等候审判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那么就有可能获得保释等候审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