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复核是几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复核的期限,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针对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防止其逃脱侦查、起诉及审判,从而依法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向其出具保证书,承诺确保随传随到,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 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办理完毕,此时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手段。 而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则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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