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取保候审再犯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实施途径涵盖了可能判处尊重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案例,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至于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等等。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并没有明确排除已经被取保候审但又再次犯罪的人员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倘若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再度触犯法律,他们依然有可能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要求,特别是当他们的状况符合上述法条中所列举的(一)至(四)项条件之一时。然而,是否准许其再次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前次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以及再次犯罪后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因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已获取保候审却再次犯罪的人员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理论上仍有机会申请取保候审。然而,最终能否得到批准,则须由司法机构根据具体案情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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