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明确的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倘若您的亲属(尤其是儿子)涉及任何刑事指控,然而却又满足了适用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此时就可以向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甚至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请求。此处所述的具体条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重要因素:第一,可能面临的刑罚程度应相对较轻;第二,预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第三,若当事人身患某种严重疾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或者已经超过法定羁押期限并仍有未完结的案件等待处理等。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权责则落于公安机关手中。当您着手申请取保候审之际,务必准备充足的佐证及理由,以此证明您的亲人符合上述的取保候审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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