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是需要配合刑警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阶段内,国家公安机关不能停止对案件的深入调查、公正起诉以及有序审理等环节的执行。这就意味着,虽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已经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法律许可,但是他们仍然有义务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并不是代表着可以彻底摆脱公安机关的严格监管,而仅仅是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的基础上,与公安机关共同完成必要的法律程序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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