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定要家属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被指控有罪的嫌犯或被告可以由其亲属或所属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此外,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律师亦有权代为提出申请。因此,在特定情况下,取保候审并不限于由家属亲自迎接,也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符合相关要求的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等方式来实现。若家属自愿且具备成为保证人的资格,那么他们同样可以担任此角色。然而,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必须由家属亲自迎接,因此,取保候审并非一定需要家属亲自迎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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