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什么法律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专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有资格进行取保候审的。具体而言,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个方面: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涉嫌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能单独适用某种附加刑;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期,同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其产生任何社会危害性;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理自身生活,或者已怀胎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同样,执行取保候审也不会对他们或他们的家庭带来任何社会危害性;4.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因此,倘若上述条件之一得以实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依照法律法规,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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