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财保怎么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而言,涉及到的财产保全主要指其需提供一定数额的财产作为担保,以此来确保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不得有任何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行为发生。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款第六十七条所明确指出,取保候审这项措施的具体实施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之中,那些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必须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同时还需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公安机关在对申请人的资格以及财产担保的可靠性进行全面审核之后,将会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若获批准,公安机关会与申请人签署取保候审协议,并且对提供的财产进行详细登记及妥善保管。反之,若不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公安机关有权拒绝申请,并向申请人解释拒绝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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