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到哪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保释这一司法程序,通常情况下是由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律师向相关执法机构提出申请。在此过程中,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及审判法院皆具备批准实施保释措施的权利。申请人必须向各自主管的执法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须附上充足且必需的证明文件。经相关办案机构严格的审查与评估之后,如认定申请符合特定条件,便可准予保释并随即指派担保人或依法征收保释金。若申请人未能满足上述条件,原先的申请有可能遭到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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