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放人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性化待遇的取保候审的情形主要包含:即将面临审判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所犯何罪应当处以管制、拘役或是实行单独适用之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者;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以及在羁押期已满、案件尚未审理完毕且有必要实施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未能获得释放,也就是没有被解除监禁,那么他们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将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他们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并且对其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带来社会安全风险,那么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如果他们并不符合这些条件,或者他们的释放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潜在的安全威胁,那么他们可能就不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因此,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情节和法律条款进行严谨的评估与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他们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反之,如果他们不符合条件,则可能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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