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取保候审是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强制性措施。该举措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依据一定的法律条件,对特定范围内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实施暂时释放,同时限制其在有限时间内不得离开特定区域,并承诺在任何时候都能立即赶赴现场,以便接受进一步的调查询问与处理。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皆适用于取保候审: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则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评估后得出采取得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发生时,亦可适用此项制度;再次,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且经评估后得出采取得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发生时,同样可适用此项制度;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解决,此时也需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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