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功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给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前提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要素,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况,此外亦或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其不至于对社会造成危害的环境下的人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监管。所谓的立功,主要是指任何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都有权力揭示其他人的罪行并且验证这些罪行真实存在的责任义务,也包括为破获其他相关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的表现形式。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视作减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性之一,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证明自身具有这种特殊的立功表现,并且满足了取保候审的其他所有必要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完全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的。然而,最终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请求,仍然需要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做出最终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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