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不可以折抵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用的强制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未被羁押的状态下仍能接受公正的审判。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抵扣刑期,这是因为它仅仅是一种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权益的有效措施,以确保他们在必要时刻能够出席法庭进行审判。刑期的抵扣往往会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被羁押(例如拘留或逮捕)期间出现,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这段被羁押的时间可以用来抵扣刑期。然而,由于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到实际的羁押行为,所以也就无法产生刑期的抵扣效果。综合以上分析,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是无法直接抵扣刑期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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