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取保候审能随便收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取保候审期限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内,有关部门不能中止对案件的侦查、审判及检察程序。若发现应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是取保候审期限已满,应立即撤销取保候审措施,并将此决定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职能机构。然而,上述条款并无直接规定对于已被取保候审者能否随时进行收监,然基于取保候审之固有性质与目的,其主要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非羁押状态下接受侦查、审判及检察程序,从而尽快解除不应承担刑事责任的疑虑。因此,除非出现新的证据证明应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期限已满而未能及时撤销,通常情况下不应任意对已获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收监。总而言之,已获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接受相关法律程序的处理,除非存在法定情形需解除取保候审并进行收监,否则不应轻易采取收监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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