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取保候审是不是就没事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刑法制度中,刑拘与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事情已尘埃落定。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允许被告人在未被羁押的情况下,继续接受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但其仍然处于被指控的状态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较轻刑罚、不致引发社会危害性、具有特殊身体状况或身份背景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等多种情况。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为公安机关。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之后,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随时听从传唤、不得逃避侦查、不得妨碍证人作证等等。若被告人违反上述规定,则有可能面临取保候审被撤销,并重新采取羁押措施的风险。至于最终是否会被判定有罪,这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法院的裁决结果。因此,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被告人亦需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及其后续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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