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拘禁罪取保候审申请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文规定,对于因涉嫌犯有非法拘禁罪而遭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来说,如其具备以下任一情况,便可依照法律程序申请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其次,有充分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任何危害因素者;再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在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任何危害因素者;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限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司法公正者。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之时,申请人需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递交相关申请文件,同时附上充足的证据及合理的理由,用以证明自身确实符合上述任一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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