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可以不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保候审乃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其适用范围仅限于特定情境之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此条款明确列举了四类可适用取保候审的特殊情况,然而并未直接涉及到取保候审能否替代拘留的问题。然而,根据上述条款中第二款与第三款的规定,对于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等人群,均可适用取保候审,而非拘留。据此,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在特定条件下,取保候审确实存在无需拘留的可能性,具体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个体状况及案件的具体情况。若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经综合考虑后,认为采用取保候审方式足以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且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便有权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而非选择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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