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亲戚可以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有资格提出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亲友范围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对于那些由于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乃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具有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其次,对于那些犯罪行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拥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再者,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同样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最后,对于那些已经被羁押期限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他们也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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