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的不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并不狭隘地局限于本地居民,对于身处异地者亦可以考虑实施此类措施。这一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对涉嫌违反法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手段。这些情况主要涵盖了可能面临的刑罚处罚程度、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以及羁押期限等多方面因素。因此,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那么无论其户籍所在地位于何处,都有资格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换言之,外地人同样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前提是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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