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取保候审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及于另处之附加刑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士,或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之刑罚,并且在采取该项措施之后,不会给社会带来危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故意杀人这类严重罪行,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之刑罚,但能否实施取保候审,仍需综合考量是否会引发社会危险性。若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经过深入研究与评估后,认定故意杀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所述之任何一种情形,同时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能够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然而,由于故意杀人罪涉及到的社会危险性较高,因此是否适用取保候审,必须根据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特征进行全面权衡与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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