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看守所可以取保候审不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在特定的情况下,对于涉嫌犯罪之人或被告,可由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依法做出决策来实施保释候审措施。虽然此项条款并未明确指出看守所是否有权执行此类保释候审,然而,从该条款的末尾部分“保释候审应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这一表述来看,我们有理由推测,在公安机关执行保释候审的过程中,看守所可能会扮演某种角色。因此,尽管看守所并非直接决定保释候审的机构,但在实践操作中,它仍有可能以执行机构的身份参与到保释候审的相关流程之中。换言之,看守所是具备执行保释候审的能力的,但其是否会采取行动,则完全取决于公安机关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9:4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