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指引,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对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2)符合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认定标准,并且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3)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个人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进行日常生活自理等情况,或者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只要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不会导致产生社会危害,均可提出申请;(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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