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员工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文规定,若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遭遇到刑事拘留,那么只要其满足如下任何一项条件,就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首先是销售人员可能面临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但是通过采取案情监视居住而非逮捕,既能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又有助于顺利展开案件调查的情况下;其次是销售人员很可能会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惩罚,然而通过采取案情监视居住而非逮捕,既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的审理与判决的情况下;再者就是销售人员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并正在哺乳自己的孩子,同样可以通过采取案情监视居住而非逮捕,既不会对社会构成威胁,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其个人权益的情况下;最后是销售人员的羁押期限已达上限,但案件仍未审结,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的情况下,也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销售人员的亲属或代理律师应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的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由公安机关进行严格审核并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若经审查符合上述条件,公安机关有权决定采纳案情监视居住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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