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集证据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是否准许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需要根据他们可能被判处的刑期长短以及取保候审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是否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考量后才能做出决定。并且,收集证据行为本身并不能单独作为评估是否能够进行取保候审的依据,需要依据案件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与判断。假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以上所列举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轻刑罚、患上了严重疾病、处于孕期或者正为婴儿哺乳等等,同时若实行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危害的话,便可依法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故而,是否能予批准取保候审,需结合具体案例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条款规定进行综合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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