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后取保候审需要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之明确规定,批准的保证人候审期最长期限应为十二个月。若在这延长的限期中,发现该人并无罪责或保证人候审期限届满,必须立即解除该保证人候审。解除保证人候审要求应当立即通知负责候审的人员及与此案件相关的机构。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若被捕者在押解之后获得了保证人候审的资格,并且保证人候审期限已经结束或者该案情发生了变化而不再需要保持保证人候审状态,此时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解除其保证人候审身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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