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期限通常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符合下述类型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与刑事被告,理论上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制度:
预计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能够独立适用附属刑法的犯罪分子,具体来说即是所判刑罚较相对轻微者;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严重刑罚,但经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导致发生危害社会安全事件的罪犯; 因身患重大疾病而无法自主生活且怀孕或者正处于哺乳期间的妇女,经过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潜在风险的人员; 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必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防止继续违法行为发生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执行机构通常为公安机关。 关于取保候审的办理流程,直至审核、批准申请并执行取保,整个过程通常应在一周内完成。 实践中,由于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情况采取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最长有效期仅为十二个月,限制了超过期限的可能性存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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