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依法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在判决后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
其次,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经确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独自生活,亦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自己年幼子女的女性,同样可考虑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 最后,若在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期限已到期且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意味着他们需持续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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