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工作材料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必需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大致如下:首先,取保候审指令文件(也被称为取保候审决定书),这无疑是由司法机构颁布的正式文档,详细阐述取保候审这项裁判的具体实施、适用条件以及有效期。其次,保证书也同样重要,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亲自签署这份文件,以确保他们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不得试图干扰证人等行为。此外,如果选择使用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那么还需要提供保证金收据,以此来证明已经按照要求缴纳了相应的保证金。接下来,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针对该案件所撰写的审查报告也是必不可少的,它将详细解释为何要采取取保候审这样的强制措施。最后,为了确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真实身份以及居住状况,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及居住证明。另外,如果采用的是保证人制度,那么还需要提供保证人的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其同意承担保证责任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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