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监视居住的期限自其正式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监视居住的时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在实施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期间内,相关的调查、控诉及审判环节也不能因此而中断进行。 若在此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并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经到期之时,必须立即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相关措施。 当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时,应当将这一决定正式通知被取保候审以及被监视居住的对象,同时要告知相关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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