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取得候审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1.未获得执行机关核准之前,严禁自行外出离开所在城市或县区; 2.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任何改变,必须在廿四小时内通知并申报给执行机关; 3.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到案,不得以任何方式拖延阻挠; 4.禁止用任何形式干扰或阻止证人提供证词; 5.严禁销毁、篡改或有串供行为。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要求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得擅自进入特定场所; 2.不得私自与特定人士进行会面或通讯交流; 3.不得参与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上缴至执行机关保管。 对于违反上述两项规定的被取保候审者,已缴纳保证金的,将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要求其作出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逮捕等措施。 如需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逮捕,可先对其实施拘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