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怎么执行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当公安机关决定对具备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时,会向其明确要求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而作为保证人,必须遵循确保被告人家属随传随到,不得阻碍证人出庭作证,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口供等义务。同时,公安机关也将按照既定程序,定期对被保释人员进行严格监管,并对其行为进行全面核实。若发现被保释人员有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没收其所缴纳的保证金,甚至可以考虑变更原有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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