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来说,若该嫌疑人不会对案件的调查和审理造成阻碍,也无法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并且存在着诸如患有严重慢性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等特殊身体状况,亦或是家中无人照料年迈长辈或者未成年子女等实际困难,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
然而,最终是否得以批准取保候审,需由负责侦办案件的公安机构、检察机关以及审理该案的法院集体作出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