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否收费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本身并不涉及任何费用支付,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却可能伴随着各项相关额外成本的产生,例如作为保障措施之一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所需承担的相应费用等。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明确规范,对于取保候审的执行,可采纳由保证人进行保证或者保证金进行担保的两种模式。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策略,则该保证人应在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字或加盖公章;而若选择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缴纳保证金。关于保证金的缴纳,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其金额将由决定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但最低限度不应低于一千元人民币。 此外,保证金必须存入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专户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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