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依旧存在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可能性,然而这项申请能否得到认可,通常是由被告所涉及的犯罪类别、对社会产生的潜在威胁程度,以及是否有可能干扰和阻碍诉讼程序等多方面因素所共同决定的。法院在做出这种判断时,将会对以上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考量,以确保其最终决策符合公正公平的原则。若被告人明确表示不会规避法律责任、不会妨碍诉讼程序的正常推进、并且在当前的状况下不具备再犯的风险,那么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法院亦有可能予以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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