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车能放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实施之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在特定范围内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然而,关于他们能否继续享有使用机动车辆的权利,则需根据法庭或者公安部门所作出的具体限制性规定来进行判断,原因在于此种行为很有可能会对其活动自由产生限制作用。通常情况下,若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并未明确禁止当事人驾驶汽车或使用其他交通工具,从理论角度来说,当事人有权继续驾驶。但是,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所有的法令法规以及取保候审的各项条款要求,例如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不得干扰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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