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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由谁发起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项措施往往是由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等负责调查案件的机构提出的。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满足了特定的法律条件之后,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相对较轻的刑罚、不会有逃脱侦查或审判的可能性以及没有对社会造成危害的风险,这些负责调查案件的机构就有权决定是否采用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性的手段来限制其行动自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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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6: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