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主动说取保候审了还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手段之一,其允许涉案人员在向司法部门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符合条件的保证人之后,可在非监禁状态下静待刑事诉讼程序的最终宣判。若公安部门出于善意主动提议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一般代表犯罪嫌疑人无需继续留置看守所等待审判。然而,具体是否仍需进行拘留,仍然需要依据公安机关对案件情节的深入了解以及相关法律条文来作出判断与判定。一旦取得了取保候审的批准许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涉案人员将不再面临拘留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